我国历来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乡土和人情社会,是一个法治传统较为薄弱的社会,是一个以以吏为师、导民纯化的社会。
公盟被执法的案例再次直击当前民间组织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执法体系的程序正当性,并触及公民最基本的宪法结社权利。上述法律逻辑形成中国非营利组织相关法律体系内的自相矛盾,以及合法选择的不可行性,或曰法律陷阱。
)7月14日,以为了公共利益的公民的联盟为组织定位的公盟,同时接到分别来自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下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地税拟处罚30多万元,国税拟追缴18万多元所得税并处93万多元罚款,两局拟罚款总额142万多元。公民有法定权利,在权利范围内自行决定相应的行为,比如结社自由权,意味公民有权志愿结社、不结社、决定组成什么样的组织等。免税组织的资格需要经过审批,并有一系列监管政策,审批的不是结社或组织存在的合法性,而是特定优惠的享有资格。这类审批的对象可视为特定法定权利的结社,监管的指向也是其特定法权的对应责任。为了使自己的行为靠近法律体系,不少非营利组织选择了工商注册。
因而,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对公盟做出查处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如果对公盟的执法,不是依据法律程序做出的判定,而是为一个既定结论寻找法律依据,那么被置于危机的就不只是法律政策的完善性,而是执法系统的威信和社会对法之精神的信心。公盟成立于2003年,原名阳光宪政。而其缺陷在于,民意是很难量化的概念,任何一方确定的民意标准,都可能被实践中的反证推翻。
如果最高法院说什么事不能接受,什么犯罪就不能给予相应处罚,第八修正案就将沦为笑柄。谁说美国大法官不重视民意?但凡争议较大的案件,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都会以民意支持、举国共识作为裁判依据。支持最高法院判决者有两类人:一类反对对任何人适用死刑,另一类只坚持对杀人犯、恐怖分子适用死刑,认为奸淫幼童者没有杀人故意,也未导致死亡结果,对其处以极刑不够人道。它冒犯了路州民众及陪审团对本案作出的一致决定。
恰恰相反,自1964年以来,美国还没有人因强奸被判处过死刑,这才说明了什么是真正的举国共识。情绪激动的反方往往会质问正方:如果你的女儿被人多次强奸或轮奸,你会不会想把凶手干掉?这招百试百灵,对方多半哑口无言,当然,偶尔也有针锋相对、据理力争的:如果规定可以处决奸淫幼童者,那些禽兽实施完奸淫行为后,可能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杀人灭口,反正最后要付出的代价是一样的
过去四十年里,世界各国对死刑的看法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申讨多杀、滥杀和错杀到质疑国家是否有权力合法杀人,以及死刑是否真能够阻遏犯罪等等,基于神圣的人权和有限的国权的理念,越来越多的国家宣布废除了死刑。可在美国这种把公民拥有枪支的权利视作宪法赋予他们的神圣权利的国家,要想禁止枪支实在不容易。他们还振振有词地说:这和言论自由权利是一回事,你可以不使用你天赋的自由言说权——绝大多数美国人大多时候也并没有在政治领域使用这一权利——但你却不得妨碍他人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目前本人还没有决定最后的发言议题,将在广州飞巴黎(日内瓦)的十几个小时最接近天堂的飞机上,思考废除死刑问题。
在那三个星期里,作为世界权力中心的华盛顿及其周边地区变得好似战争游戏和好莱坞大片里的杀戮战场,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被枪杀的对象,凶手却无影无踪。虽然美国并没有废除死刑,但和罪犯拿起枪啪啪杀人相比,美国的死刑执行起来可真叫费时费事,慎重得让人那一忍受,过程往往长到你怒气全消,甚至都快要忘记那个案子的时候。美国人的权利意识这样解释持有枪支的权利:有了这种权利,你可以不使用,所以,你有权不拥有枪支,但你却不能因为自己的意见和喜好而禁止其他人行使拥有枪支的权利。对于这种人,好像只有死刑对他们起到一些威慑作用。
至于说到有人用枪支杀人,那些权利维护者则反问道:请问,美国公路上的汽车杀死的美国人难道不比枪支杀死的多好几倍?你要禁止汽车上路吗?还有,使用切菜刀、上吊的绳索以及安眠药杀人的数量也不比死于枪下的少,你是不是也要像某些国家一样,连刀具也要禁止?还有人又拿言论自由说事了:不是也有人使用言论自由污蔑陷害他人,甚至用语言杀人的事也有的,难道因为这种个人的犯罪行为而要废除言论自由权?再说,一个人想要杀人,他总有办法买到黑枪的,根本不在乎你是否禁止枪支弹药,即便非法的方式也买不到枪支,例如中国,是否就阻止了杀人犯行凶?切菜刀显然不能禁止,结果,枪支也无法禁止,所以时不时,我们就读到美国有人拿枪滥杀无辜的新闻。但像这位穆罕默德,如此残忍和无情地射杀素不相识的无辜群众,确实并不多见,实在令人发指。
例如,就是这位在2002年被抓捕的把平民当成靶子射杀的穆罕默德,前后经过了长达七年的审讯、取证、上诉等等,直到2009年11月才被执行注射死刑……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让那位穆罕默德拥有在短短三个星期杀害十位平民,以及在杀人犯罪事实确凿的情况下竟然让美国司法部门花费了七年时间才处死这位杀人犯的理据竟然是如此相近:公民权利和国家的权利,或者说人权的扩张与国权的相对缩小。抵制政府禁止枪械的人士声称,公民有权使用武器保卫自己和家人的生命与财产,更有权利在华盛顿政权某一天变成独裁时拿起枪炮推翻独裁统治。
最后,持续三周制造骇人听闻的连环枪击案的主角、被称为环城狙击杀手的非洲裔美国人约翰·艾伦·穆罕默德被逮捕…… 穆罕默德杀人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在美国历史上都是罕见的,被抓后,受害者的家属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犯罪的地方并没废除死刑,很显然,他是难逃死刑的惩罚了。美国历史上对死刑并不都是这么慎重的,也存在多杀、滥杀甚至错杀的事,但这些年,杀的越来越少,据大赦国际的统计,2008年,美国一年里执行了37起死刑,这和同年总数高达2390起世界死刑次数相比,还算公平的,但问题在于,除了美国和日本之外,几乎所有的西方民主国家都废除了死刑。美国这一对死刑的坚持,一直受到活跃于世界舞台上的主张废除死刑的人权人士的诟病,其中有一个得到联合国以及世界多国政府和民众支持的非政府组织(NGO)世界反对死刑大会即将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为期三天的第四届全球大会,我获邀参加。2002年的一天,在我曾经居住的华盛顿特区南面的北弗吉尼亚不远的地方,一位美国人突然被飞来的子弹击中,当场毙命。在美国,由于枪支——包括一些特殊改装的用于谋杀的枪支也不难得到,使得有心要杀人的恶徒可以轻而易举地实施犯罪。可是,紧接着,又有第二个人遭遇这飞来的横祸,然后是第三人、第四人、第五人…… 短短三个星期里,在华盛顿周围特别是北弗吉尼亚地区,竟然有十位美国人被远距离飞来的子弹精确射杀,三位严重受伤…… 这些被害者没有相同之处,有的在路上开车,有的在打球,有的在散步——砰的一声闷响……这件连环枪杀案当时对该地区以致全美民众造成的紧张和恐慌可以说并不亚于911事件,想一想,不管你身在何处,不管你在干什么,随时会有一位训练有素的狙击手把你射杀。
看到会议参加人数超过一千人,规模庞大,有学术讨论,有意见领袖的演讲,有联合国官员和政府高官的呐喊助威,还有大游行、街头表演和死刑家属声泪俱下的诉说,我都快被感染了,不过,一想到他们中很多与会者主要关心和针对的是美国这种一年杀了37名的国家,我就多少觉得有点小题大作,有了离我天朝大国有点遥远的感觉……当然,这是在我进一步收到他们送来的资料,以及进入他们网站阅读了一些资料之前,这之后,我决定这个显然不是我专业范围之内的会议是值得参加的。有犯罪专家推测,这飞来的子弹可能是某个爱枪人士擦枪走火了,这种事在枪支泛滥的美国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我希望读者——有专业背景以及像我一样第一次关注废除死刑的朋友,能够在这两天我上飞机前,给我留言,发信息,写信(henry_yang1965@hotmail.com),谈谈你对死刑和废除死刑的看法和意见,我一定会想办法把你的声音传出去,并把相关信息反馈给各位……啊,对了,我看到的公开资料中有这样的统计,2008年全球各国共执行死刑2390起,其中90%发生在以下五个国家:巴基斯坦:36个人被合法处死,屈居第五位……美国:37个人被执行死刑,每一位都会引起一番议论,出书和电影……沙特阿拉伯:杀了102位,其中有39位是外国人……伊朗:这一年共处死346位,离一天杀一个还差几个,争了个亚军……中国:1700个,中国人,有人还说这数字不确切,差了好几倍……现在你知道了,我为啥去参加会议吧?等我的消息吧……杨恒均 2010-2-20 赴第四届世界废除死刑大会前夕(4th world congress against death penalty ) 进入专题: 死刑 。也难怪,在凶手被擒之前,有些美国人被吓得不敢出门,甚至在家里时也赶紧关好门窗……FBI和警察展开了规模最大的搜捕行动
可是,紧接着,又有第二个人遭遇这飞来的横祸,然后是第三人、第四人、第五人…… 短短三个星期里,在华盛顿周围特别是北弗吉尼亚地区,竟然有十位美国人被远距离飞来的子弹精确射杀,三位严重受伤…… 这些被害者没有相同之处,有的在路上开车,有的在打球,有的在散步——砰的一声闷响……这件连环枪杀案当时对该地区以致全美民众造成的紧张和恐慌可以说并不亚于911事件,想一想,不管你身在何处,不管你在干什么,随时会有一位训练有素的狙击手把你射杀。过去四十年里,世界各国对死刑的看法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申讨多杀、滥杀和错杀到质疑国家是否有权力合法杀人,以及死刑是否真能够阻遏犯罪等等,基于神圣的人权和有限的国权的理念,越来越多的国家宣布废除了死刑。
目前本人还没有决定最后的发言议题,将在广州飞巴黎(日内瓦)的十几个小时最接近天堂的飞机上,思考废除死刑问题。看到会议参加人数超过一千人,规模庞大,有学术讨论,有意见领袖的演讲,有联合国官员和政府高官的呐喊助威,还有大游行、街头表演和死刑家属声泪俱下的诉说,我都快被感染了,不过,一想到他们中很多与会者主要关心和针对的是美国这种一年杀了37名的国家,我就多少觉得有点小题大作,有了离我天朝大国有点遥远的感觉……当然,这是在我进一步收到他们送来的资料,以及进入他们网站阅读了一些资料之前,这之后,我决定这个显然不是我专业范围之内的会议是值得参加的。美国历史上对死刑并不都是这么慎重的,也存在多杀、滥杀甚至错杀的事,但这些年,杀的越来越少,据大赦国际的统计,2008年,美国一年里执行了37起死刑,这和同年总数高达2390起世界死刑次数相比,还算公平的,但问题在于,除了美国和日本之外,几乎所有的西方民主国家都废除了死刑。最后,持续三周制造骇人听闻的连环枪击案的主角、被称为环城狙击杀手的非洲裔美国人约翰·艾伦·穆罕默德被逮捕…… 穆罕默德杀人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在美国历史上都是罕见的,被抓后,受害者的家属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犯罪的地方并没废除死刑,很显然,他是难逃死刑的惩罚了。
可在美国这种把公民拥有枪支的权利视作宪法赋予他们的神圣权利的国家,要想禁止枪支实在不容易。有犯罪专家推测,这飞来的子弹可能是某个爱枪人士擦枪走火了,这种事在枪支泛滥的美国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抵制政府禁止枪械的人士声称,公民有权使用武器保卫自己和家人的生命与财产,更有权利在华盛顿政权某一天变成独裁时拿起枪炮推翻独裁统治。也难怪,在凶手被擒之前,有些美国人被吓得不敢出门,甚至在家里时也赶紧关好门窗……FBI和警察展开了规模最大的搜捕行动。
我希望读者——有专业背景以及像我一样第一次关注废除死刑的朋友,能够在这两天我上飞机前,给我留言,发信息,写信(henry_yang1965@hotmail.com),谈谈你对死刑和废除死刑的看法和意见,我一定会想办法把你的声音传出去,并把相关信息反馈给各位……啊,对了,我看到的公开资料中有这样的统计,2008年全球各国共执行死刑2390起,其中90%发生在以下五个国家:巴基斯坦:36个人被合法处死,屈居第五位……美国:37个人被执行死刑,每一位都会引起一番议论,出书和电影……沙特阿拉伯:杀了102位,其中有39位是外国人……伊朗:这一年共处死346位,离一天杀一个还差几个,争了个亚军……中国:1700个,中国人,有人还说这数字不确切,差了好几倍……现在你知道了,我为啥去参加会议吧?等我的消息吧……杨恒均 2010-2-20 赴第四届世界废除死刑大会前夕(4th world congress against death penalty ) 进入专题: 死刑 。对于这种人,好像只有死刑对他们起到一些威慑作用。
在那三个星期里,作为世界权力中心的华盛顿及其周边地区变得好似战争游戏和好莱坞大片里的杀戮战场,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被枪杀的对象,凶手却无影无踪。但像这位穆罕默德,如此残忍和无情地射杀素不相识的无辜群众,确实并不多见,实在令人发指。虽然美国并没有废除死刑,但和罪犯拿起枪啪啪杀人相比,美国的死刑执行起来可真叫费时费事,慎重得让人那一忍受,过程往往长到你怒气全消,甚至都快要忘记那个案子的时候。在美国,由于枪支——包括一些特殊改装的用于谋杀的枪支也不难得到,使得有心要杀人的恶徒可以轻而易举地实施犯罪。
例如,就是这位在2002年被抓捕的把平民当成靶子射杀的穆罕默德,前后经过了长达七年的审讯、取证、上诉等等,直到2009年11月才被执行注射死刑……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让那位穆罕默德拥有在短短三个星期杀害十位平民,以及在杀人犯罪事实确凿的情况下竟然让美国司法部门花费了七年时间才处死这位杀人犯的理据竟然是如此相近:公民权利和国家的权利,或者说人权的扩张与国权的相对缩小。美国人的权利意识这样解释持有枪支的权利:有了这种权利,你可以不使用,所以,你有权不拥有枪支,但你却不能因为自己的意见和喜好而禁止其他人行使拥有枪支的权利。
至于说到有人用枪支杀人,那些权利维护者则反问道:请问,美国公路上的汽车杀死的美国人难道不比枪支杀死的多好几倍?你要禁止汽车上路吗?还有,使用切菜刀、上吊的绳索以及安眠药杀人的数量也不比死于枪下的少,你是不是也要像某些国家一样,连刀具也要禁止?还有人又拿言论自由说事了:不是也有人使用言论自由污蔑陷害他人,甚至用语言杀人的事也有的,难道因为这种个人的犯罪行为而要废除言论自由权?再说,一个人想要杀人,他总有办法买到黑枪的,根本不在乎你是否禁止枪支弹药,即便非法的方式也买不到枪支,例如中国,是否就阻止了杀人犯行凶?切菜刀显然不能禁止,结果,枪支也无法禁止,所以时不时,我们就读到美国有人拿枪滥杀无辜的新闻。他们还振振有词地说:这和言论自由权利是一回事,你可以不使用你天赋的自由言说权——绝大多数美国人大多时候也并没有在政治领域使用这一权利——但你却不得妨碍他人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美国这一对死刑的坚持,一直受到活跃于世界舞台上的主张废除死刑的人权人士的诟病,其中有一个得到联合国以及世界多国政府和民众支持的非政府组织(NGO)世界反对死刑大会即将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为期三天的第四届全球大会,我获邀参加。2002年的一天,在我曾经居住的华盛顿特区南面的北弗吉尼亚不远的地方,一位美国人突然被飞来的子弹击中,当场毙命